自教育整頓開展以來,西青法院深入推進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,切實解決人民群眾“急難愁盼”問題。
貨物運輸過程中,遭遇交通事故,數十萬貨物,付之一炬,損失的貨款。到底誰來賠償
近日,西青法院妥善調解一起發(fā)回重審的運輸合同糾紛案件。
案情經過
據悉,該案系原告天津某公司訴被告濟南某物流公司運輸合同糾紛,原告天津某公司委托被告濟南某物流公司運輸發(fā)電機及焊條等貨物,運費約定為到付。在運輸過程中,運輸貨物的貨車發(fā)生交通事故,車輛起火燃燒,運輸貨物全部損毀。后天津某公司將濟南某物流公司訴至本院,訴請物流公司賠償財產損失61萬元。
耐心調解
崔蕾法官在承辦該案后,認真閱讀卷宗,逐一分析證據,并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。在得知雙方均有調解意向后,法官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
在調解過程中,崔蕾法官發(fā)現,原告現階段需要資金周轉來進行項目運營,這筆賠償金對于其而言十分重要,而被告并非不想賠償,只是因為賠償金額巨大,給付壓力過大。崔法官在找準矛盾癥結所在后,耐心與原被告雙方釋法析理,成功化解雙方矛盾糾紛。
最終,雙方各退一步,握手言和,打成和解協(xié)議,被告同意給付原告45萬元損失賠償金,原告也表示認可。
該案得到圓滿解決。
(天津市西青區(qū)人民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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