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相臣律師事務所:盧彥民律師
隨著民法典的施行,離婚冷靜期作為新增加的法律規(guī)定,仍然是大家關注的焦點,哪種方式離婚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呢?今天,由我為大家講解。
離婚分為訴訟離婚和協(xié)議離婚兩種方式:
1.協(xié)議離婚,即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,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(xié)議,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;
2.訴訟離婚,即只要針對財產、子女撫養(yǎng),離婚有爭議,任何一方有權利要求離婚,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1077條的規(guī)定:“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,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前款規(guī)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,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(fā)給離婚證;未申請的,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”也就意味著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后有30日的冷靜期。在30日冷靜期內,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申請。如果30日內雙方都沒有撤回申請,待冷靜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,雙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,經審查后,婚姻登記機關將予以登記并發(fā)給離婚證;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親自到場申請離婚證的,視為撤回離婚申請,如果還要辦理離婚,需要重新提出申請。
也就是說,離婚冷靜期適用的條件是雙方協(xié)議離婚的情形,而不適用于訴訟離婚的情形。如果在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只要不同意離婚,等于雙方沒有達成共識,任何一方均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,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也是為了減少沖動型離婚,為自愿離婚的當事人設置適當?shù)臅r間“門檻”,讓夫妻雙方冷靜思考、妥善抉擇。
綜上所述,只要離婚就適用離婚冷靜期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離婚冷靜期僅適用于夫妻雙方協(xié)議離婚的情形,如果是訴訟離婚的,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(美麗西青美麗巾幗)
|